◆永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推动永续发展的目标,于112年3月7日成立“永续发展委员会”,为本公司永续发展相关工作之决策及督导单位,包含环境(E)、社会(S)与公司治理(G)等三大面向领域,以保障公司、员工、股东及各利害关系人权益。由董事会授权,监督、审议、订定公司整体永续发展政策及计划,定期评估以做为实践各面向管理的最高指导组织。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成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公司永续发展政策之拟定、年度计划及策略方向之订定,包括永续报告书之审阅。
(二)公司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之检讨、追踪与修订,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三)关注各利害关系人,包括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政府、非营利组织、社区、媒体所关切之议题及督导沟通计划。
(四)其他经董事会决议指示本委员会应办理之事项。
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任期自112.3.7~114.6.5,112年度召开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于108年6月10日通过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并视需要邀请会计师、稽核主管及相关主管列席。审计委员会定期考核本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人员及其查核结果,定期核阅各季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法令要求事项进行讨论交流,并就签证会计师之选任及其提供之审计性及非审计性事务进行独立性审核。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111.6.6~114.6.5,112年度召开五次会议。
◆薪资报酬委员会
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本公司于100年11月18日成立“薪资报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监督、审议、订定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并且定期评估、订定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薪酬委员会成员共3名,包含3名独立董事,均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相关资格,足以维持薪酬委员会之独立、专业与公正性。
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111.6.6~114.6.5,112年度召开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