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興電子

企業永續發展

企業永續發展

董事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持股比例
董事長
賴柄源
彰化師範大學 電機系碩士
坤進工業(股)公司 經理
22.64%
董事
林宜嫻
彰化師範大學 電機系碩士
13.87%
董事
陳玄斐
國立中興大興 管理學碩士
永進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部 經理
0.04%
董事
李冠慶
新民商工 資料處理科畢業
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 副總
0.10%
獨立董事
廖怡雯
私立靜宜大學 會計學系商學士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副理
0.00%
獨立董事
張和明
國立中興大學 管理學碩士
華晟特殊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董事長(迄今)
鑫陽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董事長(迄今)
0.00%
獨立董事
賴忠明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碩士
台中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
0.00%

人權政策

  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認同並自願循環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全球盟約》《國際勞動組織公約》各向國際人權公約,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並依據前述規範的指導原則,制定本公司人權承諾與政策。杜絕侵害或違反人權之行為,據此充分保障員工合法的權益,加強員工的人權意識,以促進社會正向發展。

執行方針

 

1.     杜絕不法歧視以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本公司落實職場多元性,不因個人性別、種族、社經地位、國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外貌身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不公平及差別待遇。銷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禁止騷擾、尊重隱私權,致力營造一個機會均等,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2.     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本公司重視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在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置永續功能小組,持續改善工作環境與衛生條件,提供符合或優於勞動法規之福利給員工,致力降低職業災害之風險及保障員工之身心健康。

 

3.     禁用童工與強迫勞動:

本公司遵循政府勞動法規,不雇用童工,定期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不強迫勞動。提供員工符合甚至優於當地法令所要求之最低限度的工資與福利。符合當地的最低年齡的法律和規定,不雇用童工。

 

4.     尊重員工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

落實資訊安全,在收集、存儲、處理,傳輸和共用個人資訊時,遵守與隱私和資訊安全有相關的法規。

 

5.     建立暢通勞資溝通管道,提供申訴機制:

制定員工與管理階層間公開直接之溝通作業程序,透過召開員工動員會議及勞資會議,宣導公司政策、制度、福利措施及各項活動,同時讓員工意見得以充份表達,並適時給予回應和協助。

 

6.      定期檢視及評估相關規範、制度及作為。

人權政策承諾 檔案下載
人權政策承諾